为什么我购买的是你们的包机直飞服务,为什么还要在这个国家停留一段时间?
你们订的航班为什么路线转来转去啊?一会飞欧洲,一会飞美国,最后才到我货物的目的地拉美。
这是因为涉及到航空权益问题!航空权益会影响到每个国家的利益。
航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飞行在其领空或领海内的航空器所行使的控制权。航权涉及到航空交通管制、航空安全、航空运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和控制。通常情况下,每个主权国家或地区都有权对其领空或领海内的航空器进行管制和监管,并制定相应的航空法规和标准。航权的具体内容和限制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可以包括航线管制、飞行限制、航空公司准入和市场竞争等。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
在疫情期间,中美就航权问题的讨论非常激烈。飞越国际边界的第一个问题是是否允许进入或通过其他国家的领空。在不需要降落的情况下,本国航班可以经过协议国的领空,飞往其他国家目的地。举个例子,如果从北京飞往旧金山中途需要飞越日本领空,那么就需要与日本签署领空飞越协议,以获得第一航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燃料消耗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经停权(包机航班常会碰到)
本国航班可以在协议国际经停,以满足技术需求,如加油、处理飞机故障或受到气象条件的影响。然而,这种经停不允许进行任何商业性的操作,如乘客和货物的上下。因此,需要与协议国签订技术经停权协议。例如,如果一架从北京飞往纽约的航班,由于机型限制无法直飞,需要在日本经停加油,但是不允许在该机场接载或卸载乘客和货物。
航空公司在远程航线上飞行时,由于距离过长无法直接从起点飞到目的地,需要选择一个中途地点进行加油或进行舱内清洁等技术工作。这个中途起降地点被称为技术经停。技术经停是指仅用于非商业技术处理的停留,不允许在当地载客或运货。例如,中国飞往美国的航班曾经在美国安克雷奇进行技术经停。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
本国航机可以在协议国的境内卸载乘客、邮件或货物。
例如,如果获得第三航权,中国民航飞机可以承载旅客和货物飞往东京,并在东京卸下他们,但只能以空飞的方式返回。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
本国航空公司具有第三和第四航权,可以在签署协议的国家境内运输乘客、邮件或货物返回本国。例如,从北京到东京的航班,如果获得第四航权,中国民航公司可以在返回北京的航班上运输旅客、邮件或货物。第三和第四航权是相关的,航空公司需要开展国际客运和货运业务,将本国的乘客和货物运送至其他国家,同时将其他国家的乘客和货物运送至本国。这是最基本的商业活动权利。
第五航权 :中间点权或延远权
可以通过将第三国作为中转站,在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进行谈判后,实现在航线上上下客货。
例如,在新加坡一厦门一芝加哥航线上,新加坡航空获得了第五航权,可以经停厦门,将从第三国运来的客货卸载到厦门,或从厦门运送客货前往第三国。
第五航权(第三国运输权)指的是承运人可以前往获许可的国家,并在该国卸载从第三国运来的客货,或从该国运送客货前往第三国。
1、当承运人从本国运输客货到目的地国家时,在途经第三方国家时,有权将途经该国的客货卸到目的地国家。这一权利被称为第五航权。
2、第五航权的第二种情况是允许承运人将自己国家始发的客货运输到目的地国家,并在目的地国家上客货,并且还被允许继续将客货运输到另一个国家。
只有当航空公司同时具有两种第五航权时,才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权利。如果只获得其中一种,操作将非常困难。第五航权是指在双边协议中允许两个国家行使有关第三国运输的权利。然而,在没有第三国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权利实际上是无效的。因此,航空公司在运用这个权利时必须考虑到中国和这个“第三国”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利。